4 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
4.1 公司管理层是否尊重员工自由组建工会、参加工会以及集体谈判的权利?
4.2 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受到法律限制时、公司是否协助员工通过类似的渠道获得独立和自由结社以及谈判权?
公司是否协助员工选举工人代表,如提供场地、时间和资金方面的支持?
公司是否组建工人自己的组织,如工友会或康乐会?
公司管理层是否与工人代表展开对话和沟通?
4.3 工人代表是否受到歧视?
工人代晨能否在工作场所与工人接触而不受无理的限制?
公司是否提供足够的文件、记录和相关证据?
公司管理层是否了解并尊重法津法规要求?
5 歧视
5.1 公司是否因为以下原因之一而存在歧视行为:种族、社会等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取向、政治团体、工会会员、年龄。
在招工、工资报酬和福利、培训机会、升职、解职、退休这几方面直接或间接从事或支持歧视行为?
5.2 公司是否干预员工为满足种族、社会等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取向、政治团体和工会会员等需求而遵奉的信条和风俗的仅利?
公司是否制定政策和程序,以消除可能发生的干预和歧视?
5.3 公司是否允许带有性胁迫、威胁、凌辱或剥削性质的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及身体接触?
公司是否制定政策和程序以消除这种可能发生的凌辱或压迫?
公司是否提供足够的文件、记录和相关证据?
公司管理层是否,了解井尊重法律法规要求?
6 征戒性措施
6.1 公司是否从事或支持体罚、精神或肉体压迫,以及语言侮辱?
公司是否制定征罚性措施的程序,是否提供申诉途径?
公司是否提供足够的文件、记录和相关证据?
公司管理层是否,了解井尊重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