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的焦点和难点是如何落实,这也是现今大众普遍感到困惑不清的问题。企业社会责任要落到实处,就必须落实到企业的治理环节中。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应该包含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与实现机制,能够在企业面临决策时,综合考虑到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使得决策行为符合企业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原则,这样,企业的行为就是可以预期和控制的。从整个社会来看,只有企业具备了这样的公司治理结构,才能形成实现社会责任分担的微观基础。在这个基础上,政府就可以运用宏观调控手段,制定相应的公共政策,引导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下面我们就从公司治理的制度与机制着手,探讨如何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实现企业社会责任。
谁来承担?
我们回到开篇提到的问题,在胡润慈善论坛上的某银行业嘉宾说,他们不敢动用储户的钱来做慈善——这句话直接指向一个重要却经常不清晰的问题:企业的社会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是企业的经营者?董事会?还是股东?
从公司治理的基本逻辑来看,公司的股东选出董事会,并委托他们掌管公司事务。董事会负责公司战略性事务的决策,同时挑选有能力的经理人,把日常的经营管理权利授予公司的最高管理层。此后,董事们对公司负责,在此过程中,他们可能会做出使某些或全部股东认为不能维护其最大利益的决策。在这种情况下,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上行使他们的力量选出他们认为能够最忠实地维护其利益的新董事会。从这个逻辑上说,股东对公司的事务没有直接的决策权利,而是把这种权利授权给了董事会。董事会拥有决策的权利,同时也应该承担相应的公司责任。所以,公司的社会责任应由董事会承担,而不是股东直接承担。
承担方式
2005年,《财富》杂志评选出“最受尊敬的公司”排行榜。为了编纂本排行榜,《财富》杂志通过管理咨询公司Hay Group访问了全世界 357 家公司的 1 万多名董事、主管和经理,请求每位受访者根据九项标准对其所在行业的其他公司打分。在这九项标准中,有一项是“企业社会责任”,这项标准得分最高的十家公司分别是英国特易购公司(Tesco)、美国国际纸业公司、美国安海斯-布希公司(Anheuser-Busch,简称A-B公司)、西夫韦连锁超市(Safeway)、联合包裹运输公司(UPS)、美国惠好林产品及建材公司(Weyerhaeuser)、迪斯尼公司、加拿大铝业公司、美国铝业公司和美国雪佛龙公司。在下一节,我们通过分析这十家公司的做法,讨论董事会承担的企业社会责任一般通过怎样的机构和制度来实现。
(博锐管理在线200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