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外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实现方式主要有两种:
董事会决策模式
董事会决策模式的特征是:在董事会层面设专门委员会负责企业社会责任事项。在财富杂志评选的十佳“企业社会责任”公司中,有四家公司采用这种模式,分别是国际纸业、加拿大铝业、美国铝业和雪佛龙。
以排行第二名的国际纸业为例。国际纸业总部位于美国,是世界最大的纸业产品公司之一,建立于1898 年,具有1830万吨的生产能力,主要业务包括:纸、包装和林木产品。该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与财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治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以及公共政策与环境委员会。这里的公共政策与环境委员会就相当于我们所说的企业责任委员会。
从该委员会章程中可以看到,该委员会对与公司相关的公共政策、法律、健康、安全和环境等事项,负有评估和提出相关建议的责任。该委员会至少由三名独立董事组成,其成员由董事会决定。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的内容包括:
评估公司的愿景和目标是否与做一个优秀的企业公民相一致;
为确定公司的公共政策事项而评估公司的技术与流程;
评估公司在环境、安全、健康方面相关的政策、计划与表现;
评估慈善和政治捐款,提出建议;
评估法律事项以及对法律、法规及道德守则的遵守情况;
评估在诉讼案件中对董事和公司员工进行的赔偿,提出建议;
评估该委员会的业绩。
2005年,国际纸业公司的公共政策与环境委员会有4名成员(都是独立董事),他们就上述议题,召开了4次会议进行讨论。
此外,全球第一和第二大的铝生产商——美国铝业公司和加拿大铝业公司以及美国第二大石油生产商雪佛龙公司,它们也都采用这种模式。
一般来说,在石油、化工、医药等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对环境和社会产生影响的行业中的企业,经常采用这种模式,除了前面提到的美国铝业公司、加拿大铝业公司、雪佛龙公司,还有英国石油(BP)、壳牌石油、英美烟草等行业巨头,都采取专门设立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方式负责企业社会责任事项。
董事会承担、经理决策模式
董事会承担、经理决策模式的特征是:在董事会的职能中明确董事会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在操作上,授权给公司的管理层负责相关事项。在财富杂志评选的十佳“企业社会责任”公司中,另六家公司采用这种模式。
特易购(TESCO)公司是英国最大的食品零售公司,它在财富杂志的“企业社会责任”单项排行榜中排名第一。该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薪酬、审计与执行委员会,在执行委员会下设三个委员会: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财务委员会和遵循委员会,确保公司的行为在社会、财务、法律三方面都符合社会规定(如图)。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由公司的内部执行董事——法律事务总裁兼公司秘书露西·娜薇尔-露芙(Lucy Neville-Rolfe)负责,其成员包括公司各个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负责支持、提出和监控公司在社会、伦理、环境方面的政策,至少每年开四次会,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主席要定期向执行委员会汇报企业的社会责任事项,而且每年至少一次在董事会上讨论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除了在执行委员会下设委员会的做法,董事会更一般的授权方式是:把企业社会责任授权给CEO负责,并不在董事会的结构中体现。
西夫韦连锁超市集团(Safeway)是北美最大的食品和药品零售商之一,在美国和加拿大拥有将近1700家店面,以及用于支持这些店面的庞大的配送、生产和食品加工网络。2005年它在财富杂志的“企业社会责任”排行榜中排名第四。西夫韦的董事会结构如下图。其《公司治理指引》中明确指出,公司的行为应该符合最高标准的道德规范,应该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操作上,公司董事会没有设置专门的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而是授权给CEO来负责相关事项。CEO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和机构实现公司对社会责任的承担。
此外,UPS、Weyerhaeuser公司、迪斯尼公司和美国啤酒公司安海斯-布希公司(Anheuser-Busch)都采用这种模式。如排行第七的迪斯尼公司,在其《公司治理指引》中,专设“社会责任”一章,强调公司对社会和股东都负有责任,公司管理层应该向董事会递交年度报告,总结公司为了履行社会责任而做出的政策、行动和捐献活动,报告公司为了社会责任而做的努力以及所取得的成效。